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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公式總表

本書所有公式集中在這裡,每條後面標出處那一篇,算例在那一篇。金額沒有特別寫的都是美元。乘數看契約:SPX、XSP、VIX、SPY、個股是 100,ES 是 50,NQ 是 20,OG 是 100 盎司,LO 是 1,000 桶,MCO 是 100 桶。

權利金與台幣

權利金=報價 × 乘數 × 口數

平倉損益(買方)=(賣出報價 − 買進報價)× 乘數 × 口數

平倉損益(賣方)=(賣出報價 − 買回報價)× 乘數 × 口數

換成新台幣=美元金額 × 匯率

台幣損益=美元損益 × 換成台幣那天的匯率

出處:0.2、5.1

一口價值

指數選擇權:一口價值=指數 × 100(XSP 用指數的十分之一)

ETF、個股選擇權:一口價值=股價 × 100 股

期貨選擇權:一口價值=期貨價格 × 乘數

代號裡的履約價 ÷ 1,000=實際履約價

出處:1.3、1.4、2.1

到期損益與損益兩平

到期買權收到的錢= max(結算值 − 履約價, 0)× 乘數 × 口數

到期賣權收到的錢= max(履約價 − 結算值, 0)× 乘數 × 口數

到期損益(買方)=收到的錢 − 付出的權利金

到期損益(賣方)=收到的權利金 − 付出的錢

買權損益兩平=履約價 + 權利金報價

賣權損益兩平=履約價 − 權利金報價

VIX 選擇權的結算值用 VRO,ES、NQ 週選的結算值用定盤價。出處:1.5、2.2、2.4、4.2

履約要準備的錢

履約買權要付的錢=履約價 × 100 股 × 口數

履約賣權收到的錢=履約價 × 100 股 × 口數,要交出股票

賣權賣方被指派要付的錢=履約價 × 100 股 × 口數

賣權賣方被指派後的損益=(到期股價 − 履約價)× 100 股 × 口數 + 收到的權利金

期貨選擇權履約後帳戶要有的錢=期貨原始保證金 × 口數

買權履約後的期貨帳面損益=(現價 − 履約價)× 每點美元 × 口數

出處:0.4、1.5、4.4、5.3

提前指派

買權的時間價值=權利金報價 −(股價 − 履約價)

賣權的時間價值=權利金報價 −(履約價 − 股價)

除息前被指派風險高的條件:每股股利 > 買權的時間價值

出處:3.4

賣方保證金

價外金額(賣權)= max(現價 − 履約價, 0)× 100

價外金額(買權)= max(履約價 − 現價, 0)× 100

保證金= max(權利金 + 比例 × 現價 × 100 − 價外金額, 最低標準)

最低標準(買權)=權利金 + 現價 × 100 × 10%

最低標準(賣權)=權利金 + 履約價 × 100 × 10%

要另外放的錢=保證金 − 收到的權利金

比例:個股 20%、SPX 這類指數 15%,ETF 看 Cboe 規格和期貨商公告。CME 期貨選擇權看期貨商軟體。出處:5.2

風險指標與砍倉

風險指標=權益數 ÷ 所需原始保證金 × 100%

砍倉時的權益數=所需保證金 × 25%

權益數=帳戶現金 + 選擇權買方市值 − 選擇權賣方市值(期貨部位再加未平倉損益)

各家的公式細節不同,以期貨商的定義為準。出處:5.4

掩護性買權、現金擔保賣權

掩護性買權:

要準備的錢=股價 × 100 × 口數(融資帳戶原始 50%)

損益兩平=買進股價 − 權利金

最大獲利=(履約價 − 買進股價 + 權利金)× 100 × 口數

現金擔保賣權:

要準備的錢=履約價 × 100 × 口數

損益兩平=履約價 − 權利金

最大獲利=權利金 × 100 × 口數

最大虧損=(履約價 − 權利金)× 100 × 口數

出處:8.1

價差

付權利金垂直價差:

要放的錢=淨權利金 × 100 × 口數

最大獲利=(履約價差 − 淨權利金)× 100 × 口數

收權利金垂直價差:

要放的錢=(履約價差 − 淨收權利金)× 100 × 口數

最大獲利=淨收權利金 × 100 × 口數

最大虧損=(履約價差 − 淨收權利金)× 100 × 口數

出處:8.2

契約調整與台積電 ADR

整數拆股(N 拆 1):新口數=舊口數 × N,新履約價=舊履約價 ÷ N

調整後一口的履約總金額=履約價 × 乘數,不隨一口交割的股數變

調整後一口的內含價值(買權)=一口交割的股票市值 − 履約總金額

特別股利是否達門檻=每股股利 × 100 股 ≥ 12.50 美元

TSM 選擇權一口等於普通股幾股=100 × 5=500 股

TSM 換算成每股台積電的台幣價格=TSM 價格 × 匯率 ÷ 5

ADR 溢價=(換算後台幣價格 − 台積電股價)÷ 台積電股價

出處:3.2、3.3

時間換算

台灣時間=美東時間 + 13 小時(冬令)或 + 12 小時(夏令)

台灣時間=美中時間 + 14 小時(冬令)或 + 13 小時(夏令)

第 3 個星期五=當月第 1 個星期五的日期 + 14

超過 24 點就是隔天。出處:6.1、6.2

交易成本

每口總成本=佣金 + 交易所與清算規費

來回手續費=含規費的單邊手續費 × 2 × 口數

回本要賺的權利金=單邊手續費 × 2 ÷ 乘數

手續費占比=來回手續費 ÷(權利金 × 乘數 × 口數)

SEC 規費=賣出權利金 × 乘數 × 口數 × 0.0000206

組合單進出一次的手續費=單邊手續費 × 腳數 × 2 × 口數

出處:1.2、7.1、8.2

稅

海外所得合計=全戶各項海外所得相加(財產交易所得先扣同年度的財產交易損失)

海外所得合計 < 100 萬元 → 不計入

基本所得額=綜合所得淨額 + 海外所得合計 + 其他應計入的項目

基本稅額=(基本所得額 − 750 萬元)× 20%(115 年度)

要補繳=基本稅額 − 一般所得稅額(是負數就不用補)

已實現損益換台幣=美元損益 × 匯率

出處:7.2

最近修改:2026-11-04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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