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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全額交割與變更交易

全額交割股是被交易所變更交易方法的股票,買賣前券商要先收足款券,也就是買要先付錢、賣要先交股票。原因多半是公司財務或營運出問題,例如淨值低於股本一半、財報被會計師標繼續經營有疑慮、退票、沒開股東常會。變更交易後融資融券暫停,也不能當沖。問題更嚴重的會再改成分盤交易,約每 30 分鐘撮合一次。公司改善後可以恢復,改善不了會走向停止買賣和下市。

什麼公司會被列入

原因

內容

淨值

最近期財報淨值低於股本二分之一

股東會

會計年度結束後 6 個月內沒開完股東常會

會計師意見

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或保留意見

重大訊息

違規,通知補辦未辦且情節重大

重整

向法院聲請重整

債務

公司債無法如期償還

退票

存款不足退票

董事

累積三分之二以上被假處分,或全體董事變動一半以上且股權不足

股務

沒委託代辦股務,或重大缺失未改善

股權

上市股數比例和股本過低

解散

董事會決議提請股東會解散

其他

交易所認為有必要

上櫃公司適用櫃買中心的同類規定。

跟一般股票差在哪

項目

一般股票

全額交割股

下單

T+2 才付款

先收足款券才申報

融資融券

符合條件可以

暫停,了結不受影響

當沖

符合條件可以

不行

盤中零股

不用預收

要預收

盤後零股

不用預收

不用預收

分盤

無

公告後適用

撮合

見 2.3

沒分盤的同一般,分盤的用集合競價

分盤交易

項目

內容

撮合

約每 30 分鐘一次,可以公告調整

誰會被分盤

聲請重整、公司債償還不了、退票、董事會決議解散、淨值低於股本十分之三

取消

淨值回到股本十分之三以上,或原因消失

市價委託

不能用

同時被處置時撮合更慢,見 7.1。櫃買的管理股票約每 45 分鐘撮合一次。

怎麼恢復

原因

恢復條件

淨值低於一半

最近兩期財報淨值逾 3 億元,且達股本二分之一以上;有減資要完成換發

沒開股東會

補開完畢

會計師意見

補正或改善

重大訊息

補行公開

改善不了會怎樣

情況

期限

結果

公司債無法償還

3 個月

停止買賣

退票

3 個月,有訴訟等情形 3 年

停止買賣

繼續經營疑慮

3 年

停止買賣

分盤的淨值過低

3 年

停止買賣

後面的流程見 7.3。

算法

淨值比例=歸屬母公司的權益 ÷ 股本

買進要先付=委託價 × 股數 + 手續費

算例

假設股本 10 億元:

淨值

比例

結果

6 億元

60%

不因淨值列入

4 億元

40%

低於二分之一,可能變更交易

2.5 億元

25%

低於十分之三,可能分盤

−0.5 億元

負數

終止上市條件,見 7.3

全額交割股買 1 張 8 元,手續費不打折:

項目

怎麼算

結果

成交金額

8 × 1,000

8,000 元

手續費

8,000 × 0.1425%

11 元

下單前要有

8,000 + 11

8,011 元

券商實際圈存金額可能包含手續費的預估,以券商為準。

相關工具與文章

出處:《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 49、49-2、50 條(115 年 9 月 24 日版);《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交易作業辦法》第 3 條;《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第 22 條;證交所〈集中市場交易制度介紹〉、投資人知識網;櫃買中心〈上櫃股票交易新制及實務〉(115 年 9 月)(2026 年 11 月查)。股本和價格都是假設。

最近修改:2026-11-05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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