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大綱
1.1 選擇權是什麼?用「權利與義務」看懂 Call、Put
選擇權是一份契約。它約定在特定到期日以前或到期時,依照特定履約價,處理一項「買進或賣出」的權利。
台指選擇權的標的是臺股指數,採現金結算。交易者不會在結算後真的搬走一籃子股票;契約到期時,依規則以現金處理損益。
選擇權有兩種權利:
買權(Call):與上漲有關的權利。
賣權(Put):與下跌有關的權利。
也有兩種角色:
買方(Long):付出權利金,取得權利。
賣方(Short):收取權利金,承擔義務。
把「權利種類」與「交易角色」交叉,就會得到四個最基本的部位:
部位 | 白話理解 | 常見市場看法 |
|---|---|---|
買進買權 | 花錢買上漲的權利 | 預期明顯上漲 |
買進賣權 | 花錢買下跌的權利 | 預期明顯下跌或需要避險 |
賣出買權 | 收錢承擔上漲時的義務 | 預期不會大漲 |
賣出賣權 | 收錢承擔下跌時的義務 | 預期不會大跌 |
初學者最重要的觀念是:買權不等於看多,賣權也不等於看空。
「買/賣」描述你是買方還是賣方;「買權/賣權」才描述契約的權利種類。兩者合在一起,才能判斷真正的市場立場。
最近修改:2026-09-27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