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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綱

1.1 選擇權是什麼?用「權利與義務」看懂 Call、Put

選擇權是一份契約。它約定在特定到期日以前或到期時,依照特定履約價,處理一項「買進或賣出」的權利。

台指選擇權的標的是臺股指數,採現金結算。交易者不會在結算後真的搬走一籃子股票;契約到期時,依規則以現金處理損益。

選擇權有兩種權利:

  • 買權(Call):與上漲有關的權利。

  • 賣權(Put):與下跌有關的權利。

也有兩種角色:

  • 買方(Long):付出權利金,取得權利。

  • 賣方(Short):收取權利金,承擔義務。

把「權利種類」與「交易角色」交叉,就會得到四個最基本的部位:

部位

白話理解

常見市場看法

買進買權

花錢買上漲的權利

預期明顯上漲

買進賣權

花錢買下跌的權利

預期明顯下跌或需要避險

賣出買權

收錢承擔上漲時的義務

預期不會大漲

賣出賣權

收錢承擔下跌時的義務

預期不會大跌

初學者最重要的觀念是:買權不等於看多,賣權也不等於看空。
「買/賣」描述你是買方還是賣方;「買權/賣權」才描述契約的權利種類。兩者合在一起,才能判斷真正的市場立場。

 

最近修改:2026-09-27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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