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現金增資
現金增資是公司發新股跟投資人要錢,原股東可以按持股比例用認購價買。認購價通常比市價低,所以除權當天參考價會往認購價靠。要認購就在繳款期限內把錢繳了,逾期沒認購就喪失權利。不認購也沒有損失現金,但持股比例變小,手上股票的參考價變低,等於放掉這筆權利的價值。新股認購權可以跟原股份分開轉讓。
新股分給誰
對象 | 規定 |
|---|---|
員工 | 保留新股總數的 10%~15%,由員工承購 |
對外公開承銷 | 上市櫃公司常見提撥 10%,抽籤見 4.8 |
原股東 | 其餘按持股比例認購 |
沒人認購的部分 | 通常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
時間線
階段 | 內容 |
|---|---|
董事會決議 | 發行股數、認購價或訂價方式 |
主管機關申報 | 生效後公告日程 |
除權交易日 | 這天買進就沒有認股權 |
認股基準日 | 依股東名簿確認誰能認 |
繳款期間 | 依認股繳款書到代收銀行繳款 |
新股上市 | 撥進集保帳戶,看公司公告 |
日程跟除權息一樣繞著停止過戶走,融券也要回補(見 3.4)。
認購和不認購
項目 | 認購 | 不認購 |
|---|---|---|
要付錢 | 認購價 × 認購股數 | 不用 |
持股數 | 變多 | 不變 |
持股比例 | 不變 | 變小 |
除權後 | 總資產等於原市值加繳的錢 | 原股票的參考價較低,少了權利的價值 |
其他情況 | 處理 |
|---|---|
不足一股、認購不足一張 | 依公告拼湊或放棄 |
認購權轉讓 | 法律上可以獨立轉讓,做法看公司公告 |
繳款後到新股上市前 | 可能有股款繳納憑證或新股權利證書可以買賣 |
市價跌到認購價以下 | 認購價已經不比市價便宜 |
參考價
現金增資的參考價公式見 4.3,漲停用減除股利參考價,跌停用除權息參考價。
算法
現增配股率=現金增資股數 ÷ 可參與權利分派的股數
除權參考價=(前一日收盤價 + 認購價 × 現增配股率)÷(1 + 現增配股率)
認購股數=持有股數 × 現增配股率
每股原股票損失的權利價值=前一日收盤價 − 除權參考價
算例
假設持有 1 張,前一日收盤 100 元,每千股認 100 股,認購價 80 元,沒有配股配息:
項目 | 怎麼算 | 結果 |
|---|---|---|
除權參考價 | (100 + 80 × 0.1)÷ 1.1 | 98.18 元 |
認購要繳 | 100 × 80 | 8,000 元 |
選擇 | 除權後持股 | 除權後市值 | 比原本 |
|---|---|---|---|
認購 | 1,100 股 | 1,100 × 98.18,約 108,000 元 | 多繳 8,000 元,總值不變 |
不認購 | 1,000 股 | 1,000 × 98.18,約 98,180 元 | 少約 1,820 元 |
不認購少掉的這筆就是權利價值,如果能把認購權轉讓出去才拿得回來。
相關工具與文章
出處:《公司法》第 267 條;《證券交易法》第 28 條之 1;臺灣證券交易所〈股票除權除息參考價計算說明〉、〈集中市場交易制度介紹〉;上市櫃公司現金增資公告(2026 年 11 月查)。價格都是假設,實際以公司公告為準。
最近修改:2026-11-05 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