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重大訊息去哪查
上市櫃公司有影響股東權益或股價的事,要公告在公開資訊觀測站,這就是重大訊息。一般事項最晚在事實發生日的次一營業日開盤前 2 小時輸入,發新聞稿就要同時輸入。媒體報導跟事實不符,公司要在發現後 2 小時內說明。法說會要至遲前一天公告,原則上不能在交易時間開,會中講的財務業務資訊不能超出公告範圍。新聞講的先回到公告核對。
重大訊息有哪些
類型 | 例子 |
|---|---|
財務和債信 | 退票、拒絕往來、財報更正 |
經營 | 嚴重減產、停工、重大合約、資產處分 |
公司動作 | 合併、分割、收購、增資、減資、買回股份 |
股利 | 配股配息決議、基準日 |
人事 | 董事長、總經理、財務主管、會計師變動 |
訴訟 | 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訴訟、行政處分 |
交易 | 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 |
法說會 | 日期、時間、地點、資料 |
完整項目有幾十款,寫在證交所和櫃買中心的重大訊息處理程序。
公司要多快公布
情況 | 期限 |
|---|---|
一般事項 | 事實發生日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 2 小時前 |
先發新聞稿 | 同時輸入 |
媒體報導或與事實不符 | 立即,至遲發現後 2 小時 |
暫停或恢復交易 | 公告後 1 小時內 |
法說會 | 至遲開會或參加日前一日 |
事實發生日看協議日、簽約日、付款日、委託成交日、過戶日、董事會決議日等,取最早的。
下午 5 點前要公布的大事
公司預計在營業日下午 5 點前公開或決議合併、重大減產等事項,要申請暫停交易,見 7.3。
法說會
規定 | 內容 |
|---|---|
公告 | 至遲開會或參加日前一日,發布日期、時間、地點 |
時間 | 原則上不得在交易時間內 |
內容 | 揭露的財務業務資訊不得超出公告申報範圍 |
影音 | 自辦或受邀的法說會,要輸入影音連結,受邀的每年至少擇一 |
去哪查
想查 | 哪裡 |
|---|---|
即時重大訊息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財報、月營收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股東會年報、議事手冊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法說會資料 | 公開資訊觀測站的法人說明會一覽表 |
注意、處置 | 證交所、櫃買中心公告,見 7.1 |
網址 | 見 附錄 C |
怎麼讀一則公告
看公告日和事實發生日。
看事由,是哪一款。
看金額、對象、對公司財務業務的影響。
看後續有沒有更新或更正。
算法
一般事項最晚輸入時間=事實發生日的次一營業日 7:00(交易時間 9:00 減 2 小時)
算例
假設星期二晚上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項目 | 結果 |
|---|---|
事實發生日 | 星期二 |
最晚輸入 | 星期三 7:00 |
庫藏股另外規定 | 決議即日起算 2 日內公告,見 4.7 |
如果公司當晚就發新聞稿,要同時輸入。
相關工具與文章
出處:《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 3、4、6、13-1 條(115 年 9 月 30 日修正);證交所〈辦理法人說明會相關規定〉(2026 年 11 月查)。上櫃、興櫃公司適用櫃買中心的同類規定。
最近修改:2026-11-05 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