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贈與與夫妻過戶
把股票送給別人是贈與,股價用贈與日的收盤價算。每個贈與人一年有 244 萬元免稅額,超過的部分課 10%~20%,贈與子女也一樣。配偶互相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金額沒有上限,不用繳贈與稅。贈與不是市場買賣,不用繳證交稅,但過戶要先到國稅局拿證明,再到券商辦。贈與人過世前 2 年內給配偶和繼承人的財產,會併回遺產。
贈與稅(115 年)
項目 | 內容 |
|---|---|
誰繳 | 贈與人 |
免稅額 | 每位贈與人每年 244 萬元 |
計算 | 一年內所有贈與合計 |
申報 | 超過免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後 30 日內 |
贈與淨額 | 稅率 |
|---|---|
2,811 萬元以下 | 10% |
超過 2,811 萬元至 5,621 萬元 | 281.1 萬元 + 超過部分 15% |
超過 5,621 萬元 | 702.6 萬元 + 超過部分 20% |
金額每年依物價檢討,要看當年公告。
股票怎麼估價
股票 | 價值 |
|---|---|
上市、上櫃 | 贈與日收盤價 |
私募的上市櫃股票 | 當日收盤價和前一個月平均,取低 |
未上市、未上櫃 | 贈與日公司的資產淨值 |
不計入贈與總額
項目 | 內容 |
|---|---|
配偶互相贈與 | 全部不計入 |
子女婚嫁 | 父母贈與總額 100 萬元內 |
扶養 | 扶養義務人支付的生活費、教育費、醫藥費 |
過戶流程
步驟 | 內容 |
|---|---|
1 | 受贈人要有證券戶和集保帳戶 |
2 | 準備持股證明和贈與日收盤價 |
3 | 到贈與人戶籍地的國稅局辦理,拿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或完稅證明 |
4 | 帶證明到券商申請帳簿劃撥 |
5 | 集保撥入受贈人帳戶,通常 1~2 個工作天 |
不能用手機 App 直接轉,要有國稅局的證明。券商和集保可能收工本費。
過戶後要注意
項目 | 內容 |
|---|---|
證交稅 | 贈與不用,受贈人之後賣出要繳 |
股利 | 過戶後算受贈人的,夫妻仍合併一戶 |
8.5% 抵減 | 上限是一戶 8 萬元,過戶不會多出額度 |
補充保費 | 看各自單次給付有沒有達 2 萬元,見 4.4 |
死亡前 2 年 | 贈與配偶和繼承人的財產,視為遺產 |
親屬間買賣
二親等以內親屬互相買賣股票,要能提出已支付價款的證明,否則可能視同贈與。券商沒檢查完稅或免稅證明就移轉,也會被處罰,所以這張證明省不掉。
算法
贈與總額=股數 × 贈與日收盤價
贈與淨額=贈與總額 − 2,440,000
10% 級距的贈與稅=贈與淨額 × 10%
算例
假設媽媽 3 月贈與兒子 200 萬元股票,8 月再贈與 100 萬元,當年沒有其他贈與:
項目 | 怎麼算 | 結果 |
|---|---|---|
贈與總額 | 200 萬 + 100 萬 | 300 萬元 |
贈與淨額 | 300 萬 − 244 萬 | 56 萬元 |
贈與稅 | 56 萬 × 10% | 5.6 萬元 |
金額更大時:
贈與總額 | 贈與淨額 | 贈與稅 |
|---|---|---|
3,000 萬元 | 2,756 萬元 | 275.6 萬元 |
6,000 萬元 | 5,756 萬元 | 702.6 萬 + 135 萬 × 20%=729.6 萬元 |
股票估價,假設贈與 50 張,贈與日收盤 60 元:50,000 × 60=300 萬元。
相關工具與文章
出處:《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5、10、15、19、20、22、24、52 條及施行細則第 28、29 條;財政部 114 年 11 月 27 日台財稅字第 11404671540 號公告(115 年免稅額和級距);財政部稅務問答;站內文章整理(過戶流程)(2026 年 11 月查)。金額都是假設,實際以國稅局規定為準。
最近修改:2026-11-05 03:33